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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不可行非法之事(第1页)

于明朗一张嘴,还没回答,杜氏又说:“你闭嘴!

你家里已经为你议婚了你知不知道?”

“你闭嘴!

成婚要到衙门改户籍,你知不知道?”

这回不用杜氏喝令闭嘴了,于明朗干脆不张嘴了。

杜氏继续道:“无媒无聘,她父母又不在,你说当老婆就当老婆?还有没有王法了?”

说完,抬头看到儿孙都到了,也不让小孩子走,黑着一张脸就骂,“谁敢学他的样儿,不用回相公,我先打死他,省得丢脸惹祸!”

郑瑞为首的几人齐声应喏。

杜氏又看到了郑琰,看这丫头一脸若有所思。

杜氏这会儿才算是彻底消了气,喝道:“你们这像个什么样子?去梳洗换了衣裳过来说话。”

于明朗还不肯起来,杜氏冷冰冰的看着他,刺得他心头一寒,扶着那位“雅儿”

爬了起来,呐呐地问:“那我家里边儿?”

“你还想怎么着?滚出去!”

眼睛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扫了一眼,火苗又上蹿了。

于明朗抱头鼠蹿。

杜氏的火气又上来,忍气道:“去个人,到于家去,告诉他们,小郎君在我这里,叫他们多带些人来接。”

然后才是有些夹杂不清地开骂:“小畜牲,不体谅父母艰难,偏要惹事生非!

不知羞耻!

还夜奔!

还要做妻!”

郑琰瞬间脑补出了真相:将军家的小公子,外出游学,遇上了个美丽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然后私奔。

而且,杜氏气成这样,可见两人的情况绝对不是那么美好的。

大概是于明朗想娶这姑娘,姑娘肯定是愿意嫁的。

姑娘有家,但是跟家里关系不好?逃婚?或者干脆就是有夫之妇?

杜氏看到女儿,也不让她避开,趁机开始向所有后辈灌输“不可行非法之事”

不多教一点道理,长大了犯糊涂的时候再修理已经晚了。

由于这是教育课程之一,郑琰也就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据于明朗跟那位雅姑娘说,两人是在于明朗游学途中认识的。

其时民风开放,这姑娘带着婢女逛街,遇到了于明朗,反正就是看上眼了。

但是,姑娘的爹想把她给嫁了,嫁的还是一个长得不如于明朗好看,当然家世也没于明朗好,同时,人品据说也不咋地的人。

但是,这婚事是她们族长做的媒,男方是族长老婆的娘家侄儿。

姑娘一急之下,找到了于明朗,于明朗正在热恋中,脑袋一热:“跟我走,我娶你。”

这姑娘也就搬了个梯子、带着丫头、扛着包袱,她麻溜地翻墙跑了。

跑了之后就该是正名份、见公婆了。

写了多少情诗、说了多少情话,不兑现不行啊!

刚一回家,听说家里要给他议亲,他跳起来就反对,这下全露馅儿了。

最让他妈生气的是,“她已经是我的人了”

,于明朗正在热恋中,反正他是一定要娶这个女人的,鱼水之欢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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