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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各位书友阅读:穿七零去下乡,路过的狗都得挨一脚第一卷第11章谁问你她好不好看了(..)沿途村落一起出钱,修出的土路,再用小石子垫上能骑自行车就行了。
但没人敢在这种路上骑自行车,一不小心就得掉悬崖下面,摔得粉身碎骨。
沈昭和顾秋走得很快,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到镇上。
两人就此分开。
这个镇名为观音镇,镇子不大,只有一条主街,两边的房子也就比村里强一点。
今天不赶集,镇上的行人不多。
沈昭拎着背篓,专门往小巷子里扎,仔细观察行人的神情。
转了十几分钟,终于发现神情有些心虚,拎着篮子的妇人从某个地方出来。
她逆着她们出来的方向走过去,就在拐过一条小巷子时,突然察觉到有人跟踪。
猛地转身,只见几个男同志向她包围过来。
共五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堵住了她所有退路。
站在最中间那个男人长得尖嘴猴腮,站得奇奇怪怪,一条腿支撑,另一条腿撇出去老远。
边抖腿边问,“哟,没见过你啊,刚来的吧,你是附近哪个村的知青啊?”
沈昭眼,今日穿着白底碎花的布拉吉,脚下是一双平底小皮鞋,头发没编辫子,只用了紫檀木簪盘在脑后,鬓边落下几缕碎发。
那木簪外表朴素,看起来跟木棍没区别,她才敢拿出来用。
可这一身打扮,在这种小镇里就显得格格不入的时髦。
衬得她那双大眼睛格外水灵。
这些小混混一眼就能看出来,她是新到这边的知青。
只有刚来的知青,还没有被无数农活同化、变得麻木,才会打扮的这么精致。
这些刚来,手里还有钱的知青,就是一条超级肥的肥羊!
所以,这些人才迫不及待地围上来。
沈昭停在原地,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抖了抖。
“你们,想干嘛?”
几个混混得意洋洋,前仰后合的用方言说下流话。
沈昭不太听得懂,但能猜出来肯定不是好话,脸色渐渐冷下来。
不想演了.....
“干嘛?当然是想跟你交朋友啦,”
为首的小混混满脸淫光,“顺便跟同志借两个钱花花。”
“一人二十,行吗?”
沈昭问。
“二十!”
几个小混混惊得都忘了笑,五个人互相对视一眼,一人二十的话,五个人就是一百。
发了啊!
今天真是逮着过年肥羊了。
张嘴就是一百块,那她身上肯定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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