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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疑云重重(2)
制造技艺已臻化境,还有双洞悉万物的神目,美貌气质可比楚国宋玉,年纪轻轻便官在大匠作。
杨瑾不得不憾叹,甚至还有些羡慕和嫉妒,上天确实有特别青睐之人,否则韩羽何以能集如此众多优势于一身,几乎找不出任何瑕疵?
不过……若要硬说瑕疵的话,也许就是在面对楚狸的时候,他完全没有一个正常男人应该有的反应。
据杨瑾目前对韩羽的了解,他既无妻子,也无恋人,走在咸阳城中,对妙龄女子也仿佛视而不见。
不近女色……不知应不应该算是一种瑕疵,不过这些终归是别人的私事,杨瑾也不便妄自猜测,兴许是一心扑在学问上,这种人世间倒也不少。
这一日,他们终于选定铸造地址,此地位于甘泉山一侧,地理环境,土质结构,均符合韩羽的要求。
韩羽似乎也很高兴,回到城中,选了一间酒肆,破例叫了两坛老酒。
韩羽兴致勃勃地道:“你们……在欢喜庆祝的时候,都喜欢喝些酒吧?我等也连续辛苦多日,今日终于选定地址,明日就能正式开工了,今日破例,大家一切喝些酒吧……那句话怎么说?不醉不归。”
韩羽这句话一出口,楚狸的眼睛立时变得雪亮,那只嗅到鱼腥的猫儿样一览无余地显露出来。
杨瑾看在眼里,不禁暗叫不妙,心中责怨韩羽怎么就提议喝酒呢,这位楚大姑娘的酒品,他可是亲身领教过的。
虽然蒙毅府中珍味佳酿应有尽有,但杨瑾等人终归是客,难免拘谨约束。
如今是在市井之中豪饮,韩羽又无官威架子,近日来也学着顾勇那般,与大家互相称兄道弟,无拘无束。
顾勇本就性格豪迈,喜好与人结交,几日没痛快畅饮,肚中酒虫早已饥渴难耐。
几碗酒下肚之后,就连陶素也变得跟韩羽更加熟络起来,推杯换盏,不住互相劝酒。
五人当中,顾勇最善饮,喝到酩酊处,干脆脱去上衣,露出一身在塞外边关练就的健硕体魄,赤膊弹刀,脚踏节奏,翩翩起舞,以助酒兴。
顾勇高声唱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韩羽受顾勇气魄感染,一向呆滞空调的眼神竟然闪起异彩,不觉以箸击盏,合着拍子,吟唱起来:“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楚狸一碰到酒,馋得跟只小猫儿似的,此时两颊嫣红,醉态可掬,竟也接口唱了起来。
这首《无衣》是秦国一首激昂慷慨的战歌,顾勇自幼尚武,每到兴致高昂处,都会唱起此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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