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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一个人,那时候我只是个初一的新生,她站在太阳底下,穿着白色的背带连衣裙,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她,突然就有了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她也看着我,我就飞快地扭过头去,装作刚才没盯着她看的样子,心却快要跳到了嗓子眼里,手紧紧地捏成了一个小棒槌。
后来她和我同班,我老是偷偷地看她,其实她不是那种漂亮傲气的小姑娘,笑起来的样子傻傻的,可是我却不敢跟她说话,只是她每次经过我座位时,即使我埋着头,也能知道是她走了过来,我没有认错过一次,很奇妙。”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跟我谈及初恋时的话语,他用了“很奇妙”
三个字。
那时我想起了我的青春故事,那里有第一次奇妙的心动之旅。
只是我能记得的细节已很少,能想起的仿佛都是他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条纹衬衫,骑着自行车潇洒的背影。
青春里,我拥有很多梦想,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梦想,我甚至为了多看他一眼,做了很多傻事。
如今,我已经走过青春,想到那些过往不禁会心一笑,当时自己真的傻得可爱。
也许一辈子,只有在那些青涩的日子,可以纯粹地为一个人做那么多傻事。
那是难以重复的幸运。
我把这样的经历,一直看成是幸运。
即使,没有结果。
于是有了纪念自己第一次心动的想法,只是没想到,构思于2008年,落笔竟然已是在3年后。
这3年的时间,为了打磨一个好的故事框架,我推倒重写了很多次,没有灵感的半年时间,我毫不犹豫地回了自己的家乡,身边有人问我值不值得,套用小说里主人公的话,这世界哪里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自己愿不愿意。
我想把这本小说,当成一件最温暖的事情做,虽然过程艰难。
人生只有这一次回味那个年纪的文字,如此珍贵,我舍不得有半点浪费。
或者,从动笔的那刻起,我就把它当成了一个时光镜,借着笔下的文字重返少年时代,遇到年少时的自己,那个情窦初开的傻姑娘。
从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告白,还是隐藏心意,写完后,才发现一切都没必要去计较了。
青春走过去了,便是走过了。
这就是岁月,无声无息地偷走了选择的机会,却偏偏留下了最刻骨铭心的回忆。
它是残酷的,更多的,是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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