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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方子善大学毕业,带着女友从哈尔滨奔到了上海,那里有他的理想。
女友比他小两岁,用他的话说,女人比自己小,知道疼人。
但结果,自己没人疼,反倒是自己对女友呵护备至。
子善的女朋友叫刘萌,和他同届。
记得当初子善追刘萌的时候,曾轰动过那个不大不小的大学。
过程是这样的:
下了晚自习,子善在自习室看书,看完出楼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喊:“别耍流氓!”
他是个爱看热闹的人,自然凑过去瞧个明白。
当拨开人群时,看见一个女孩气得脸色发白,和一个像混子的人纠缠。
若是平时的他,自然看过热闹就会回寝室打游戏。
但今天不同,因为那女孩看见他如见了救命稻草,直接飞扑过来,抓住他的手,温柔地说:“亲爱的,你怎么才来!”
说的时候还不停地给他使眼色。
子善明白,女孩想借他摆脱这个流氓。
他微微一笑,挽起刘萌的手转身走开。
那人看子善人高马大,也就放弃,转身说了句倒霉,便消失了。
走到树荫拐角处的时候,子善才开口:“我说,小姐,手握够了吗?”
刘萌此时还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急忙抽出了手,连忙说谢谢。
子善明白,若不是她长得漂亮,自己才不会多管闲事。
后来的事情,就如小说的发展一样,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看电影,做大学中情侣该做的事。
唯独两个人的关系没有确定。
子善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刘萌,之所以用喜欢,是子善觉得,大学里没有爱情。
转眼快放寒假了,也是子善大学的最后一年。
几个月后,就该毕业了。
子善知道,如果再不说就真的没机会了。
经过一夜辗转反侧,子善决定做一件事。
放假的前三天,子善在酝酿一个计划,那就是追刘萌。
经过一系列筹划,行动终于开始。
那是一个周末的夜晚,学校没什么人,确切地说没什么管事的。
子善穿着熊猫衣服,一手拿一百个气球,另一只手拿着大束玫瑰。
自己的哥们儿在后面拿着音箱放音乐,本来没多少人的女生宿舍突然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
子善觉得这样也好,轰动一下也未尝不可,大学四年了,应该闹出点儿动静。
刘萌出来的时候,已经合不拢嘴了,走到楼下的时候整个人晕乎乎的,那是幸福的。
子善摘下套在头上的熊猫头,手拿玫瑰大声地对刘萌说,做我女朋友吧。
在场的所有女生都欢呼,接受他吧,接受他吧……就这样,子善成功追到了他们系里的校花。
事后刘萌曾说,自己爱上他,是因为看见他在熊猫服里热得满头大汗,冬天里头上冒着热气,这样的男生,自己如何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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