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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斯特笑了笑,点点头,听他这么一说,他倒是想起来了,这个时候,卡马克现在应该还在少年之家被教养呢。
这么说,他是从少年之家跑出来的?
然后还是个小屁孩的卡马克撇了撇嘴,明亮的眼珠机灵的转了转,然后牛哄哄的对杰斯特说:“那你肯定有游戏公司吧?你录用我怎么样,我水平很高的,不信你可以出任何程序方面的题目,包括你做不到的,我都能完成!”
还真有约翰·卡马克的风格啊。
杰斯特心中感叹着,id-software的两位创始人都是怪胎,尽管都是技术上的天才,但是情商太低了啊。
哪有这么求职的……
杰斯特想到了此时应该还在英格兰没有回到美国的约翰·罗梅罗。
这位卡马克在创业初期亲密无间的搭档,跟卡马克并称为游戏界的约翰·列侬跟保罗·麦卡特尼的天才还在靠写游戏代码发给游戏杂志赚取稿费,这家伙甚至会直截了当的给那些杂志社发一些令他们哭笑不得的信件,并且附上他最新写出来的游戏代码。
比如他会这么给杂志写信。
“你们这次程序竞赛的冠军肯定是我,我的程序非常棒,不要再设什么五百美元的奖金了,直接把那五百美元给我就好了,还有那个年度奖,对,一千美元那个,都直接给我。”
落款一如往常的吊炸天:“约翰·罗梅罗,王牌程序员”
。
然后他赢得了冠军。
值得一提的时,英国空军的第一款在小型机上的对苏空战模拟程序就是约翰·罗梅罗做的,当时他在一处军方的绝密基地看到自己的要做的任务的时候只是说了一句:“没问题,游戏的事情我最在行了!”
这时候的他只有十五岁。
想一想自己十五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
嗯,杰斯特想了想,自己十五岁的时候只会用电脑玩暗黑破坏神,然后发现可以用复制存档的方法复制装备之后都能当自己最大的秘密藏起来不跟小伙伴分享……
至于约翰·卡马克?他不但在技术上比约翰·罗梅罗更要出类拔萃,而且性格上,比约翰·罗梅罗更加的不会做人。
顺道一提,在真正的游戏拓荒年代,那些第一代的游戏程序员们做好了游戏想要把自己的游戏卖出去,要么像是威廉姆斯夫妇那样,用褡裢袋装着写有自己游戏代码的卡片,没错,你听到的就是卡片,最早的程序都是用卡片打洞来存储的,走街串巷的去卖给那些对自己游戏感兴趣的人。
是不是很好笑?
其实一点也不好笑,就是靠这种仿佛货郎卖货一般的方法,威廉姆斯夫妇创建了后来闻名pc游戏界的世界第二大pc游戏发行商——雪乐山。
要么就把自己的代码发给一些软件杂志,让他们在自己的杂志上刊登出自己写的代码。
至于其他人怎么玩呢?
很简单,首先你要精通编程,然后就可以在自己的apple亦或者是commodore64上把这些代码输进去来进行游戏,这基本上就相当于在自己的电脑上重新把这款游戏制作一遍。
是不是很坑爹?
杰斯特知道卡马克是天才,而且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天赋跟才华的那种天才,但他还是不能答应对方的要求。
不错,杰斯特的确非常想要卡马克来他还没有正式建立的游戏公司任职,他的公司在未来也的确需要他这么一位在3d引擎方面,整个世界范围内无人能出其右的奇才,但问题是,他今年才十四岁!
没有他的监护人同意,自己不用说不能够雇佣他,就算是收留他,都能被联邦政府起诉。
但杰斯特实在是不想要放过这么一个跟卡马克深入交流下去的机会。
卡马克的才华实在是太高,放着不用太浪费了……
杰斯特皱着眉头思考了片刻,片刻之后,他终于想出了一个方法。
“首先,你要回家。”
杰斯特刚刚说完这句话,就可以看到卡马克眼里那不屑一顾的表情。
显然,他并不怎么赞同杰斯特的这个提议。
“然后,在你回家之后,我会提供给你一份兼职,比如替我的公司写一些小游戏,不会太难,我会给你报酬,我可以保证,这些报酬要远比你给那些杂志社写代码多得多。”
杰斯特仿佛没看到之前卡马克那撇着嘴不屑一顾的样子,而是继续自顾自的说道,“我甚至可以保证,第一个任务的报酬就足够你买一台全新的苹-果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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