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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张小红今天收工早,因为家里没米了,她去街上的米铺买米去了。
王重自己开始煮火烧水,准备煮草头。
关于这些草头,张小红本来是不支持吃的,在她看来这确实是草,吃了会不消化闹肚子。
可是她拗不住王重,最后无奈答应,心想要是儿子尝到草头的味道难以下咽,他肯定就不会吃了吧。
王重很快煮好了草头,味道很清香,里面放了几条被挤干了泥土的蚯蚓,蚯蚓因为体内都是泥土的原因,必须要把泥土挤干净才能吃,味道比虫子还难吃,但是营养很好,而且这种东西都很容易消化。
看着自己的杰作,王重不禁感慨,感觉这就好像是黑暗料理似的。
这时候门打开,张小红笑眯眯的走了进来:“儿子,咱们运气真好。”
“怎么了娘?”
“米铺老板多给了咱们两斤米。”
王重打开米一看,里面有几条米虫,闻着有一股陈味,一看就是陈米,估摸着是店铺里不好卖的米,所以便宜卖了。
“这米虽然放久了一些,但是没有发霉。”
张小红说着,笑着道:“猜猜我还给你买了啥?”
王重闻了闻,惊讶道:“是鸡腿的味道。”
“还是我儿子乖,我给你带了一只鸡腿。”
张小红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鸡腿,打开油纸,白斩鸡的鸡腿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
真是香啊。
王重犹然还记得,上次吃肉的时候,还是孙大娘死的头七那天,那天张小红帮忙去弄丧事了,马武叔留着他们吃了一顿,那桌上有一碗红烧肉,他和张小红两人吃了好几块。
原本,孙大娘没死的时候,他们也能隔三差五吃一点荤的,因为她家女婿就是养猪卖猪肉的,家里最不缺的就是猪肉。
鱼肉就更不用说了,马武叔经常下河摸鱼,摸了鱼之后孙大娘会拿着鲫鱼送给张小红,说给王小鱼补补身体。
现在孙大娘死了,马武叔也住到了女儿那里,母子俩没人接济,王重都已经忘记了肉的味道。
“娘,咱家没什么钱,你怎么买的鸡腿?”
王重抬头问道。
“我在街上的一家酒馆里找到了一个活,帮厨房里洗碗,他们答应给我一个月十五文,钱虽然不多,不过他们答应我,客人吃剩下不要的饭菜我可以带回来,以后咱们可以吃得饱了。”
说着,张小红把鸡腿打开,“吃吧,这是老板娘送我的,她人不错。”
“娘,你这么辛苦,你吃吧。”
王重摇摇头:“草头我煮好了,很香的。”
张小红一看,心中也是吃了一惊,这种不是草么,没想到煮熟了还挺清香的。
她拿着筷子尝试吃了一口,顿时愣住了,入口很嫩,吃起来比青菜还好吃,根本没有其它野草那种涩涩难以下咽的感觉。
这孩子,怎么好像懂得这么多?
张小红诧异的看了一眼王重,感觉儿子虽然小,但是真的很懂事,回想一下,从小到大好像从不要她操心,很多事她明明没教自己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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