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人类,普通黑暗精灵是不会适应的。
虽然蜘蛛巢城也有好几十万人口,但黑暗精灵们没事绝不会串门,也不会一大群人大摇大摆在街上走。
大家都呆在家里憋着劲提高实力,每次出门都是冒险,只有在家里才稍微安全一点。
所以猛然看到这么多不认识的人,黑暗精灵会产生过激反应,总觉得随时都会打起来。
不过邓肯不一样,更多的人他都见过。
五十万人的城市,在穿越之前不过是个小城市罢了,随便来个十八线都有这个数。
不过在穿越之后,五十万人已经是都市级别,好像蜘蛛巢城,在幽暗地域可以说是一等一的大势力。
地面上人口更多,普通实力也不如黑暗精灵,不过五十万人也很多了。
这里的生产力比不上地球,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口。
商队来到一个客栈住下,邓肯也开了个房间,罗斯福上门来要求履行合约。
“现在可以把龙皮甲给我了吧,你看看,它都要坏了。”
罗斯福心痛的看着邓肯身上的皮甲。
“哪有这么快的。”
邓肯说,“我要先去买一套备用的。”
虽然人类的城市比较安全,可万一遇上事怎么办。
穿越之前邓肯生活在地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每年还有好几百起谋杀案呢。
“我有个熟悉的店。”
罗斯福说。
“大不大?”
邓肯问。
“不算很大,不过老板做生意很公正。”
罗斯福说。
不大就好,要是那种很大的店,说不定有高级魔法师坐镇,万一被看出来那就不好了。
小店还不要紧,总不会随便去个店,都能碰上藏龙卧虎吧。
罗斯福带着邓肯去到那家店,一看真的有龙——准确的说是一个龙裔,血统十分浓厚那种,这是这家店的老板,名叫黑明戈,身高三米多,浑身长龙鳞,背上长龙翼,口里喷火,烧红了一块黑钢锭,慢慢把黑钢锭打成斧头。
看到邓肯,他喷了一口气,充满了硫磺的臭味,“我感觉到你体内有同胞的气息。”
“我是个术士,有一点龙脉血统。”
邓肯说。
我和慕焰的相遇,纯粹就是一个意外。他是个有妇之夫,偏偏对我温柔至极。慕焰说沫沫,做我女人,把心炼成石头就行。撕渣男,虐贱女,生宝宝。我以为这一辈子也算圆满,能等到慕焰离婚,一家三口幸福一生,直到心成空,爱尽伤,爱不过,逃成为最后的奢侈。多年后,他逼我在墙角,咬牙问我甘沫,你的心呢?我指着自己左心房冷笑变成石头了,不好意思。这场爱与恨的纠缠,原本就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出戏,邀我当了女主角而已。可是你不入戏,我怎合拍?任意打赏都加更。满10000加万更。...
什么?不过是睡了你一晚而已,居然要一百万?你那个东西是金的吗?金的吗?某人轻飘飘笑道昨晚才用过,是不是金的你会不知道?不过就是把他误会成某种职业的小白脸,怎么就甩不掉了呢?借着各种名义和她打亲亲,还有完没完?好吧,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帅得人神共愤,而她也有那么一点点春心萌动。可是可是她怎么还给他生孩子了呢?...
道门传人进入繁华都市,寻找师傅的女儿,却先遇到了美女师叔。外国势力古武家族都想要他的命。而他却成了最强悍的龙耀兵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手御姐一手萝莉,天下任我行。...
初见失初吻,叶婉躲开众人在池塘赏荷,一名黑衣男子从天而降,拉她入池强行用嘴渡气。再见无衣遮,叶婉浑身只剩肚兜绸裤,血红薄纱裹身躺在郊外,一睁眼,一席青衫的俊美男人居高临下地蔑视着她。三见桃花债四见有正事五见愿望一,宠爱她却伤害她?愿望二,前线医生,关键时刻手刃她?愿望三,医学博士叶婉重生而来,带着目的接近景云志,实现他三个愿望,前世梦寐以求的悠闲生活就会实现。...
盖世神尊林浩为寻无上大道,重生地球,以无敌态势横压一切强者,我有前世逆天传承!对尔何足惧哉!会隐身,能布阵,会炼丹,通医道,大神通信手拈来!拳王杀手,吞噬...
镇魔大陆,传说中最接近神魔的大陆,武道昌盛,强者辈出,更有一代天骄镇魔大帝傲视天下,留下永恒的传说万年后的今天,大陆浩劫将至,是随波逐流,还是奋起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