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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尖一颤,一时愣住,昨晚胎记那块被烫到的地方又开了疼了。
我压下心头忧虑,点了点头,便不在多问。
晚上十点,车子刚驶入港口便看见乌压压一群人整装待发排列成队,静静站在沈先生的身后。
他一袭黑色风衣长身而立,发丝被海边刮过的风吹得
,和养母一样。
我记得那天阳光很毒,我缩在垃圾桶的阴影里,静静看着不远处和我一般大的小女孩被两个大人抱在怀里逗得咯咯笑。
我拿着忙活了一上午才从垃圾堆里找到的一块被人咬过的面包,已经发烂发臭了。
我呆愣地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人,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天使,享受着来着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而我只是阴沟里的一条见不得光的蛆虫,永远只有被抛弃的命。
我缩着脖子,思绪逐渐拉回,望着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
回不去了,我想,回去了也会被扔掉。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这个城市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可怖,冷漠。
除了没有了所谓的家之外,被丢弃的日子和从前其实没有多大区别。
我依旧靠捡垃圾为食,偶尔还会有来自所谓大人的施舍,有的时候是一块,有的时候是五块。
但这些钱往往都进不去我的口袋,总会有人想法子从我这拿走他们。
不过,也无所谓,够我活下去就行,多少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一天我依旧和往常一样,蹲在街边,身上穿着被抛弃那天穿的破烂衣裳,现在已经脏得不能看了。
我缩在路边的角落里,低着头,只是发呆地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破碗。
说起来这个碗的前主人是昨些日子同我说过几句话的人的宝贝。
我记得他是个男孩子,比我矮,很瘦,眼上的位置有一块同我类似的疤。
他说,那个疤是他在小时候被爹妈用开水烫的。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去摸我脸上的胎记。
可那天他告诉我,我眼睛上的那块胎记很好看,是春天里的蝴蝶。
我记得他说的这些话,也是难得开心,毕竟第一次有人这样夸我。
可是最近他不见了,只剩这么个破碗躺在他几天前坐过的地方。
听别的人说,他是被家里人接走享福去了。
我愣愣地想,原来我和他是不一样的。
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是一个人,街边同我一起乞讨的孩子看见我脸上的丑陋胎记,都会选择性地离我远远的。
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说过话了。
直到有一天中午,我在垃圾桶边上见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花狗。
它的一条腿被打断了,我把它抱起来的时候,已经昏死过去的它还下意识地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
我只是觉得它可怜,像我一样,被丢掉了,是没人要的东西。
意外的是,在我的照料下它居然活了下来。
半个月后已经能够像样走路了。
我很开心,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加加”
。
我会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来省钱买杯牛奶,我知道它很喜欢这个。
有了加加的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乐,我和它相依为命,把彼此当做唯一的慰藉。
我偶尔会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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