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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
阿狸踮起脚,抱着歌舒瑾的脖子,在他右脸上轻轻盖了一个章:“阿瑾,你最好了。”
说完,便拎着裙子,牵着芽衣的手,哒哒哒地跑进了大红门。
歌舒瑾站在原地,直到那一抹嫩黄衣摆消失在重重花树中,他才转回头,引着封九云进了府邸。
刺史府并不是雕栏画栋,复道行空的那种华丽。
宽阔的庭院,遍植松柏,松涛阵阵,令人游目骋怀,心情舒畅。
但也正因为周围都很朴素,那树丛中金光闪闪的楼阁才格外引人注目。
封九云只瞧了一眼,就被闪得双眸暂时失明……
他想起了左凉蝉。
封九云虽然一直生活在穷乡僻壤,可也听说许多贵女的故事。
左凉蝉便是其中之一,她出身世家豪族,却并无骄纵,蕙质兰心,贤良淑德,贵女典范;她虽相貌普通,却既能洗手作羹汤,绣花引蜂蝶,又能横刀立马,百步穿杨……即便她生得不美,却深得歌舒瑾喜爱,他们成亲四年,育有一子,歌舒瑾一心一意待她与孩子,不入楚馆,不纳妾室,放在心尖上护,捧在手心里的宠。
“歌舒刺史,”
封九云揉了揉眼睛,抬手遥指金楼,“那处便是刺史夫人的院落么?都说刺史您疼爱夫人,是晋国第一的痴情男子。
如今一见,真不假。”
他其实说得很真诚,没有半分调侃的意味。
但这话被歌舒瑾的幕僚们听起来,就很不是那么回事了。
只因,那不是刺史夫人的楼阁,是那个白发小妖精的地盘。
歌舒瑾正在上台阶,脚步微微停顿,回首道:“那是悠悠的院子。”
“啊,”
封九云点点头,“令爱有刺史这样的父亲,还真是好福气。”
晨露浸了衣襟,墨黑鎏金的双眸逆着晨曦:“她不是我女儿。”
“那……是刺史的妹子?”
封九云问。
歌舒瑾转回身,迈上最后一极石阶,淡淡道:“她是府里的家姬。”
望着歌舒瑾的背影,封九云愣了。
家姬,半奴半妾,可以随意买卖,或是交换。
有时候价钱,还不如一只小狗。
袖中的拳头紧紧攥起。
封九云很想给这小白脸一拳头,他喜欢的姑娘,值得最好的对待,而不是作为一个卑微的,毫无尊严可言的家姬。
傍晚,歌舒瑾宴请封九云于前庭。
这样的宴会,阿狸从未参加过。
但这晚,芽衣却送去了新衣服,以及一整套的点金首饰。
阿狸坐在小凳上,瞧着铜镜中为她梳妆的芽衣:“芽衣,阿瑾真的要我去参加宴会么?”
“小夫人,您已经问了第三十七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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