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雨翔老家在农村,这村倚着一条铁路。
前几年火车提速,但那里的孩子却不能提速。
一次在铁路上玩时一下被轧死两个,亏得那时五岁的林雨翔在家里被逼着读《尚书》,幸免于难,成为教条主义发展至今唯一成就的一件好事。
林父先是恐惧不安,成天让林雨翔背《论语》、《左传》。
但那两个为自由主义献身的孩子在人心里阴魂不散,林父常会梦见铁轨边肠子骨头一地都是,断定此地不可久留。
正好区委里的一个内部刊物要人,林父荣升编辑,便举家搬迁。
不幸财力有限,搬不远,只把家挪了一两公里,到了镇上。
离铁轨远了,心里踏实不少,每天早出晚归工作也挺顺心。
林父这人爱书如命,可惜只是爱书,而不是爱读书。
家里藏了好几千册书,只作炫耀用,平日很少翻阅。
一个人在粪坑边上站久了也会染上粪臭,把这个原理延伸下去,一个人在书堆里呆久了当然也会染上书香。
林父不学而有术,靠诗歌出家,成了区里有名气的作家。
家里的藏书只能起对外炫耀的作用,对内就没这威力了。
林雨翔小时候常一摇一晃地说:“屁书,废书,没用的书。”
话由林母之口传入林父之耳,好比我国的古诗经翻译传到外国,韵味大变。
林父把小雨翔痛揍一顿,理由是侮辱文化。
林雨翔那时可怜得还不懂什么叫“侮辱”
,当然更别谈“文化”
了,只当自己口吐脏话,吓得以后说话不敢涉及人体和牲畜。
林父经小雨翔的一骂,思想产生一个飞跃,决心变废为宝,每天逼小雨翔认字读书,自己十分得意--书这东西就像钞票,老子不用攒着留给小子用,是老子爱的体现。
没想到林雨翔天生--应该是后天因素居多--对书没有好感,也想博大地留给后代享用--他下意识里替后代十分着想。
书就好比女人,一个人拿到一本新书,翻阅时自会有见到一个处女一样怜香惜玉的好感,因为至少这本书里的内容他是第一个读到的;反之,旧书在手,就像娶个再婚女人,春色半老红颜半损,翻了也没兴趣,因为他所读的内容别人早已读过好多遍,断无新鲜可言。
林雨翔竭力保留书的新鲜,弄不好后代困难时这些书还可以当新书卖呢。
林父的眼光只停留在儿子身上,没能深邃到孙子的地步,天天死令林雨翔读书,而且是读“好书”
。
《红楼梦》里女人太多,怕儿子过早对女人起研究兴趣,所以列为禁书。
所幸《水浒传》里有一百零五个男人,占据绝对优势,就算有女人出现也成不了气候,故没被禁掉,但里面的对话会删去一些内容,如“鸟”
就不能出现,有“鸟”
之处一概涂黑,引得《水浒传》里“千山鸟飞绝”
。
无奈《水浒传》里鸟太多,林父工作量太大,况且生物学告诉我们,一种动物的灭绝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林父百密一疏,不经意留下几只漏网之“鸟”
,事后发现,头皮都麻了,还好弭患及时,没造成影响。
林父才疏,只识其一不识其二,把老舍《四世同堂》里的“”
错放了过去。
一天偶查字典,找到“”
字,大吃一惊,想老舍的文章用词深奥,不适合给小雨翔看,思来想去,还是古文最好。
然而古文也难免有这类文字。
广袤的草原风云激荡,暗藏杀机,食草动物和食肉联盟的争斗从未停止过。在生与死的关头,是任人宰割还是奋起反抗?在霸权主义面前,是自相残杀还是一致对外?牛群在同胞命悬一线之际表现出来的懦弱与冷漠让铁塔感到悲哀,他立志让部落变得强大起来,为了生存就必须与狮子为首的食肉联盟英勇作战。而黑云却刚好相反,食肉联盟在他的心目中是不可战胜的,忍气吞声才是牛群正确的选择。不同的思想决定了不一样的人生,昔日情同手足的兄弟最终反目成仇,黑云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投靠狮子,成为出卖同胞的叛徒。铁塔挫败黑云与狮子的阴谋,将一盘散沙的牛群紧紧的团结在一起,与食肉联盟斗智斗勇。经过无数次战斗与热血的洗礼,牛群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一股力量,不但保护了自己的家园,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功成名就之后,铁塔信守承诺带着师父的骨灰返回华夏,前路漫漫,困难重重,他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吗?...
上一世,高考结束后,沈玥的大学名额被自己的妹妹沈琳顶替,而自己却被利欲熏心的养父母强行嫁给了村里的吴老二,给傻儿子换了亲。并将俩人打包送上了开往千里之外的绿皮车,前往南方电子厂打工。最后她成功逆袭,从打工妹一路做到了小老板,最后却死在一场阴谋的大火里,闭眼之前,她才知道,她的生活之所以如此坎坷悲惨,不是她不够努力,...
元婴期修士莫雨轩渡劫失败,重回都市。这一生定要快意恩仇,活的逍遥,拿了我的全都给我还回来。顺我者生,逆我者死...
男友结婚,新娘不是自己,酒下肚,眼迷离,一撞,倒霉的穿越了。醒来,却变身为相府的二小姐。爹爹不疼,娘娘不爱的,还招家里姐妹欺负,成了世人眼中愚蠢的痴儿。她怎的就那么命苦!二十八岁的成熟灵魂,穿越到了十六岁少女身上。夏侯翩翩相府的二小姐,逢人便笑的痴儿。一次在府中晃荡的时候遇见了上门来找她大哥的四王爷瑞王,从此开始了对他痴缠的人生,成为整个京城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众多公子小姐消遣的乐子。在一次瑞王等人的赌约中一头撞死在石狮子上,香消玉损。被一缕来自二十一世界的灵魂占据了肉体,开始了她的华丽重生。一曲倾城舞一席冰镇宴一场灯会参赛,开始慢慢绽放光芒好在,这具身体并不是全没有一点可取之处。据说,死去的老皇帝指婚,她有一个体弱多病深居简出,却拥有仙人之姿,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柔多情的王爷夫君。这辈子不愁嫁不出去。有个便宜老公把自己嫁出去,完成上一世的愿望也是不错的。◇◆◇◆◇◆◇◆片断一要哭回你们相府哭去,别弄脏了本王的府邸门前。只见一个一身锦缎华服的男子走上前来,摇着玉扇,眼里的蔑视赤落落的展现在众人面前。片断二娘子,本王可以拿你当妹妹看待,但你却不可能成为我心上的那人,因为本王另有所爱。新婚夜,他如是对眼前着红色新嫁娘喜服的她说。她一听,低下头,再抬起,眼神恍惚的看着他夫君,你是翩翩的夫君吗?他点头,眼色黯然,不明的光在眼里划过。她笑,傻兮兮的看着他一辈子的吗?他呆了片刻,再一次点头。她笑了,笑的如樱花一般灿烂。她想,这样就足够了。而他看着她的笑脸有瞬间的恍惚,那一刻,他怎的感觉她不痴傻。片断三他看着她,眼里是掩藏不住的温柔。八弟妹是一个很关心下人的主子。眼前的女子不止心思玲珑才艺双绝,还如此善良,真是世间少有的奇女子。只是,为何,她是八弟的王妃。傻妃的号为87549232欢迎大家的加入!!...
雪信重生成为蜂家的第五子,蜂梢绫的哥哥,蜂诗郎,得知自己要代替死去的四哥进入刑军,知晓未来的他,果断的选择了退缩。拜托,我会死的好不好?刑军那么危险,我可不要加入。于是,在雪信宁死不屈的态度下,他被逐出蜂家,离开了瀞灵廷,却反而被四枫院夜一找到。四枫院夜一写信介绍其前往志波家,被志波家族收留,改名志波雪信。随着和志波家族的相处,雪信对志波家产生了深深的羁绊,为了拯救志波海燕,他选择成为了死神。斩魄刀空间系...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