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乐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绝对没想到啊,这块头像小山似的男人会因为被她瞧了一眼就害羞?果然是够憨的!
“项郎,你把衣裳脱了吧,沾了好些血,我给你洗一下,爹,给项郎找个布衫先披一披,肉还要煮一会儿,我先去给他洗洗。”
赵四婶接下她男人手上的猪肠,示意赵四赶紧去。
憨巴男人转头瞅了瞅长乐,嗯了一声向灶房外走去。
长乐跟在他身后,看着男人挺阔结实的背,心里只觉这人憨归憨,却让人心里踏实!
“娘,您看着灶下的火。”
“诶,知道了!”
说话间项大郎已经脱了身上的短褂,长乐伸手接了,放在院中井沿上,先取了汗巾,就着憨巴男人打起的水给他擦背上的血迹。
“凉不凉?”
可以明显感觉到男人的肌肉在湿布巾下纠紧,长乐边擦边出声询问。
“不凉。”
长乐听着那又憨又磁儿的声音,忍不住笑。
“项郎,弯弯身,我够不到,你怎么长这么高呀?”
项皮氏那小个子比她高不到哪儿去,真看不出来竟然会生出如此高壮的儿子,而且项家那几个兄弟她也见过,没一个长得像项大郎这么高大。
憨巴男人听话地弯了弯腰,回头瞅瞅长乐,却没答上来她的问题。
长乐又笑。
“问你也是白问,不过项郎,明天把那头猪扛回来给婆家送去一半吧?别叫你娘骂你,太难听了!”
虽说她不在乎做不做好儿媳妇,可是真的不愿意听项皮氏口口声声骂她家憨巴男人是鬼畜生!
“不给。”
这回憨巴回答得倒是干脆。
长乐被逗得咯咯直乐。
“不给就不给,反正我只认和你过日子。”
什么婆媳关系这种千古难题,她男人都不在乎,她更不在乎了!
憨巴男人再瞅瞅她,夜色中黑亮的眼眸有如星辰闪耀。
“娘子,擦好没?”
长乐拍拍他结实又温热的宽背。
“好了。”
赵四刚好取了件布衫出来,伸手递给憨巴。
“大郎啊,我的布衫有点小,你将就一下。”
项大郎也不客气,嗯了一声就披在了肩膀上,长乐瞧了一眼,还真是小,好在她爹拿的是长衫,到了这人身上当短衫还是可以的,只不过这时代男人的衣裳下半身也是裙筒儿,这一点长乐怎么看怎么感觉别扭又可笑。
憨巴男人倒是一点都不觉有啥不妥,也不和他岳丈客套,直接把木桶里的水泼进了菜园,又打上一桶来看长乐洗他的衣裳。
赵四瞧着女儿女婿相处融洽,赶忙又躲回灶房里去了。
虽说光线太暗,可长乐还是洗得很认真,仔细把整件短褂子反复揉搓了两遍,又搁清水投了两遍,送到鼻端闻闻一点血腥气都没有了,这才收手。
“项郎,明天咱们去集市吧?”
憨巴男人收好木桶沉声应着。
“嗯。”
“那我们快点吃完饭就回去。”
长乐把衣裳晾在架上控水,伸手扯了项大郎衣袖就往灶房里拉。
男人瞧一眼她被水泡得白白的小手,很配合地迈着小步跟上去。
长乐突然停下脚步,男人一个收势不住撞了过去,眼瞅着小姑娘要倒,慌忙一把搂进怀里。
孝顺女儿王丽上辈子被家人害得夫死子亡,半生坎坷,中年早逝。谁知道,老天爷保佑,她重生了!回到了一切都还没有开始的十四岁!这一世,坚决不能当文盲,要去考大学!这一世,坚决不能被卖了换彩礼,要自己找个合心的好男人!不过,这位军人大哥,你太老了吧,我才十四岁未成年。本书架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那年十八岁的她纯真烂漫,动如疯兔,还未能明白爱情在生命中的重量。二十八岁的她终于典雅娴淑,心静如水,却始终无法面对那一场场被时光与仇恨撕碎的旧梦。一本杂志,一纸苏幕遮,令她鼓起勇气重回旧地,却发现,那些人,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还在原地等着她归来爱与恨,都不过一句荼蘼,最为坚强,却也最不堪一击。(新文古言毒心计已经上传,求支持啦~)...
林奕欢一朝穿越,阴错阳差下嫁给了穷书生秦荣煊。原想着重活一世,她就当个土财主,守着自己的俊俏书生,过米虫一般的日子。可谁能想到,她的穷书生竟然是个芝麻馅白汤圆,不仅会念书,还会打猎,上的了朝堂登的了战场,村姑喜欢她,县太爷的嫡女也惦记她,更加重要的,公主都想要倒贴。林奕欢摔桌,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KITTY啊!...
主角会异能吗?主角很能打吗?天上会掉下异能法宝什么的砸主角脑袋上吗?那么主角是不是很帅,走到哪里都能惹得女生尖叫?而且,还是个情场高手?好吧,主角到底是什么货色?是什么?(注本书为单女主,不喜勿进,谢谢。)...
初见失初吻,叶婉躲开众人在池塘赏荷,一名黑衣男子从天而降,拉她入池强行用嘴渡气。再见无衣遮,叶婉浑身只剩肚兜绸裤,血红薄纱裹身躺在郊外,一睁眼,一席青衫的俊美男人居高临下地蔑视着她。三见桃花债四见有正事五见愿望一,宠爱她却伤害她?愿望二,前线医生,关键时刻手刃她?愿望三,医学博士叶婉重生而来,带着目的接近景云志,实现他三个愿望,前世梦寐以求的悠闲生活就会实现。...
七年前邂逅的女人突然打来电话,求他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她选择了以死相抗,殊不知他早已权倾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