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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还不习惯自己一夜之间,已经成为别人女朋友的这个身份,而且她还垂涎人家*已久。
宋锦借口要去卫生间,转身躲进书房里去了。
刚才进来的时候没注意看,秦野的书房布置的很有气氛,墙上就很随意地贴着几幅字,也没有裱起来,就是光光一张纸,看上去好像不怎么重视的样子。
宋锦站在下面看了一会儿,可惜写的是草书,也没看懂几个字。
(后来宋锦才知道,那根本不是草书,那是秦野小时候被逼着练字,又想出去玩随后乱画的,后来被爷爷发现了狠狠批评了一顿,东西却一直留在现在,说是要以此为耻。
)
书桌后放着一张雕花椅,看起来很古朴,但奇怪的是和整间现代化装修的屋子并非格格不入,反倒另有一种味道。
宋锦从贴着字的墙壁下走过,来到书桌前,摸了摸木椅顺势坐下,恰好看到刚才那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她不知不觉念出下一句,“以前以为秦野是个糙汉子,没想到内心也有这么柔情的一面啊,还写蒹葭苍苍呢。”
柔情的汉子秦野在沙发上翻了两页杂志,也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甚至连自己看的什么杂志都不知道,往卫生间的方向看了一眼,见宋锦还没出来,心想怪不得不管在哪女厕所总是长长的队伍,站起来就往书房去了。
“你怎么到这来了?”
宋锦正看着字发呆,闻言抬头:“啊?”
秦野看她盯着那几个字看,走过去笑道:“这几个字写的不好。”
“没有,我觉得很好看啊。”
秦野站在她身侧,宋锦不得不仰着头说话,“我不会写毛笔字,就一直特别喜欢字写得好的人。”
“我听说,李茂欢的字写的也不错。”
李茂欢是圈里知名的长相特殊的男艺人。
“其实……主要看颜值。”
秦野把镇纸挪开,胡乱拿起那张纸就准备扔纸篓里。
宋锦连忙站起来拦下,“你要干嘛?”
“扔了啊。”
秦野话还没说完,就把纸揉吧揉吧扔了。
“就这么扔了啊。”
宋锦满脸的可惜和惊讶,全身趴在桌子上伸长了脖子去看,眼珠子都快蹦到纸篓里去了。
见她满脸可惜,秦野问:“你很喜欢写字?”
宋锦直起身,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笑道:“准确的来说,是我喜欢看人家写字。
小时候我有一次偷跑进院长办公室,看见她在写毛笔字,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写毛笔字,觉得好看极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机会就去看她写字,她高兴了偶尔也教教我。”
说到后面,宋锦满脸都是欢喜,眼睛里放出光彩来。
秦野从没见过这样的宋锦,又问:“你刚才不是说不会写吗?”
宋锦眼里的光瞬间就黯淡了,慢慢坐回椅子里,轻声地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就没学了。”
这样的宋锦,让秦野后悔又心疼,后悔的是自己不该提起,心疼是因为他突然想起昨晚在车上,那个哭喊着的宋锦。
“喜欢什么诗?”
秦野摊开一张纸,拿镇纸压住,又从笔架上选了一只毛笔,偏头问她。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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