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蛆蝇尸海剑的末章来写,计划在一百五十万字左右,但实际发展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最终洋洋洒洒、里嗦的超过了三百万字。在两年多前,我还以为两百万字是痴人说梦,人都有潜力,原来爆爆肝还是能做到的。 请为我的肝默哀。 创造、毁灭与维系是《黑暗世界:狼人》的背景,三者本该维持着微妙的平衡,但最终某种因素打破了它,于是世界呈现出病危的征兆。我在本书中借鉴了这一设定。 或许步子有点大,有点跳,从蛆蝇尸海剑的近武侠,跳跃至万鬼万仙的仙侠,再到末章玄乎乎的科幻。可这是一开始写进大纲里的,到最后已不能改了。 太乙拥有目前所写主人公中最复杂、最极端的性格,他和苍鹰一样,本身就是带着深重的罪孽出世的。他的疯狂、邪念、善意与孤傲更胜过苍鹰,他对爱情也更为主动,当然...
他穿越而来,却不幸活在一个战乱世代他本是皇子,却被迫流浪在外,颠沛流离仙道无道,视百姓为刍狗朝廷不仁,视百姓为鱼肉世家不义,视百姓为猪狗。拔起长剑,骑上战马,纵横天下,革除弊世。天道不平,我平之天地不公,我公之人间有弊,我弊之。以我之手,开辟新的纪元。...
意外得到大农民系统,秦风笑了美女,吃了这朵玫瑰花,我保你今后美貌如花,身带体香!丑女?没问题,吃了哥哥的酸枣汁,你脸上的豆豆绝对消失。想要成为高白美?正好我刚种了黄瓜,拿去你身材高挑,鲜嫩多汁!...
前世,她幼年嫁与太子,镇守六宫十余载,最终却惨遭庶妹毒害,一把大火将所有的一切全部燃成灰烬。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风华绝代。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将军府内步步为营世间男儿,究竟谁才能打动那颗尘封的心?繁华落尽,谁将又会成为他一生相伴的良人。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
她,世界顶尖的女特工,一朝魂穿,成为了尚书府不受宠的庶女三小姐。不但被姐姐抢了未婚夫,还当众被未婚夫羞辱,成了古墨国的笑柄。好,很好,既然大家都容不下她,那就休怪她心狠不留情。爹爹冷漠绝情,好,和你割袍断义。继母阴险狠毒,行,送你去见阎王。姨娘两面三刀,成,让你做个阴阳人。这院里斗个不停,,外面的风流债却让她烦心。什么白将军为她后悔了,丞相为她绝食了,三王爷为她闭门不出了,而凌国的无痕公子也来提亲了,这一出出的,到底是要闹哪样?一朝重生,她颠覆天下,斗得人仰马翻,哀嚎一片。试看她如何一步步走到巅峰,让众人为她倾倒。...
她原是现代令人闻风丧胆金牌杀手,再睁眼时,却成了召唤世家的废柴大小姐!?爹不亲,后妈不爱,弟弟妹妹更是随意欺辱。退婚?废物?尼玛,睁大你们的钛合金狗眼看好了!上古神兽变异萌宠,随传随到!四大魔法,信手拈来!如有必要,翻云覆雨,凌绝天下,专治各种不服!但是这个突然窜出来的男人是想闹哪样?!第一次见面就强吻自己,第二次见面就对自己上下其手摔!大美男,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通天大陆,镇魔塔巅,金雷汇聚,僵尸现世!乱古岁月,人族未曾卑微似蝼蚁,大能辈出!执掌天下!这是一个小三凌云千百度,傲世九重天,成就一代妖孽人生的故事。妖孽一词,不似传统意义上,反而有多种意思,若想知道(本书不种马,客官可否进本书一续抛媚眼)...